“近三年来,青岛市投资文物建筑保护资金达到了1.6亿元。”1月9日,青岛市文物局局长郑安新透露说,“这不仅极大地改善了文化遗存的环境,使全市的文物建筑完好率达到95%以上,也切实提高了文物事业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据介绍,青岛市不仅采取逐级配套解决文物维护资金的做法,还积极鼓励社会多渠道投入资金,凡是社会资金投入市级以上文物维修的,财政从城市维护费一次性补助30至50万元,在全市形成了政府、企业、部队、个人投资等多种资金投入维修文物建筑的良好格局。
近年来,青岛市实施的文物保护工程主要有德国建筑配套维修和即墨县衙、童真宫、平度城隍庙等10多项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天主教堂、德国第二海军营部大楼旧址、八大关近代建筑等近200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定期保养维护工程。同时,做到专项审计随工程完成一并由审计部门出具完工审计报告,备案存档。
郑安新表示,青岛市对文物专项资金的管理采取了整体拨付使用单位的办法,从办到管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流程的监管,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维修方案的制定、论证评审、上报通过、招标施工、完工报告、审计上报、备案存档等规范的程序进行,有效地避免了专项资金的挪用和改变用途等现象。对此做法,国家文物局给予了充分肯定。
比外,针对文物保护工程中文物建筑多、使用单位多、修缮维护任务多的特点,青岛市专门建立了文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和专家论证制度,在文物建筑的修缮维护以及在地铁建设等全市大型建设工程中组成评审组,未经评审论证的工程坚决不准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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