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责任分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4       作者:

  为进一步明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现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综合组

  组  长:

  成  员:

  具体职责:

  1、负责创建办发文审核和来文的登记、交办、传阅工作;

  2、负责电话接听、记录,办理上级批示、任务分流、跟踪管理;

  3、负责会议筹备、组织,综合性文件和领导讲话稿的起草、把关;

  4、负责组织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好舆论监督和社会宣传,安排协调新闻媒体对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报道;

  5、负责编写创建工作简报,积极向上级业务部门报送工作动态;

  6、负责创建文明城市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

   7、负责日常考勤、办公采购等事务;

  8、负责安排落实迎接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接待等工作;

  9、负责做好领导小组领导和创建办主任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重点职能部门专项督查组

  组  长:

  成  员:

  具体职责:

  1、负责对《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工作任务的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

  2、负责《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对主要重点职能部门履职成效进行督查,掌握整改进度;

  4、负责汇总、编写《督查通报》,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分管领导报告进度,督促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

  5、负责专题汇报片有关资料的收集和现场拍摄协调工作;

  6、负责起草、制定《工作指南》,对督查专员和创建办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7、负责配合文明办开展“文明单位”、“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营造氛围、树立榜样;

  8、负责配合文明办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并做好“志愿服务网”的管理维护工作;

  9、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沟通协调,掌握申报信息,把握申报进度;

  10、负责做好领导小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片区环境整治专项督查组

  组  长:

  成  员:

  具体职责:

  负责卫生包干片区的环境整治成效和部分重点职能部门履职成效的督查工作,掌握各责任单位的整改进度,形成督查通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分管领导报告进度,督促工作任务的落实。

附:德安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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